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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0 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會訊(10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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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會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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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 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會訊(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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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會訊(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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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會訊(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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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2 私校教職員 要求轉勞保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私立大學和技專兩大私校協進會昨天指出,政府私校退撫新制「只做一半」,因為教職員公保還沒有轉勞保,他們並遞交陳情書給總統馬英九,要求承諾不能跳票。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東海大學校長程海東表示,私校退撫新制實施後,私校教師有較好的退休待遇,但私校教職員卻無法適用國民年金或勞保年金,成年金制度下的孤兒。

他說,立法院去年通過私校退撫新制時附帶決議,「應於半年內將私校教職員自現行公保移至勞保,並享有勞保年金照顧」,如今卻沒下文。

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陳振貴指出,昨天雖啟動私校退撫新制,教師要任滿卅年退休,才拿得到一個月三萬的退休金;但約六萬三千多名私校教職員,現在無法參加國民年金,服務卅年的大專教授一個月只能領到兩萬元,對長期貢獻教育的私校教師來說情何以堪。

程海東指出,馬英九去年教師節曾允諾將拉近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對公保轉勞保的附帶決議是贊成的,目前在政府各部門中,因勞委會不同意而卡住,協進會非常希望三月就會有好的結果。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也表示,新措施的實施是「跑完上半場」,呼籲政府信守承諾,教師退休有起碼的生活保障。

2010.1.1 私校退撫儲金新制度實施

2009.11.18 靜宜大學退休福利儲金說明會

特邀 實踐大學 葉至誠 教授 主講
時間:98年11月18日星期三 下午1:30~3:30
地點:任垣樓 國際會議廳

※當天演講者簡報檔已放在「文件下載」區

2009.10.6 私校教職員納勞保? 勞委會求救名化

立法院今年才三讀通過法律,6萬多名私校教職員退休撫卹完全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可享月退俸,但最近立委進一步提案,將私校教職員由公保改為勞保,並明定其公保年資可併勞保年資,私校教職員因此可領兩份月退俸。勞委會全力反對,但立委修法壓力日增,一旦通過,勞保基金增加支出高達1500億元,勞委會決定直接向行政院「求救」。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對私校訴求多次表示反對立場,她強調,勞保基金是800萬勞工的資產,有自己的制度與規劃,不可能無條件接受在別的制度年資由勞保基金支應。她說,勞保基金是勞工自己繳的保費,目前財務缺口高達數兆元,無力負擔其他年資併入勞保年資。

據了解,勞委會日前曾邀請考試院銓敘部、人事行政局、教育部等相關部會開會研商,會中除教育部外,相關部會都認為此事影響體制甚大,持反對立場,銓敘部認為,一旦公保年資要轉勞保,公保基金與勞保基金如何切割,很難釐清。但上周國民黨團又為此案召開黨政平台,會中立委對此事極為堅持,並強調此案是「馬總統政見」,非過不可,讓勞委會非常為難。

為兌現馬總統政見,立法院今年6月通過「私校教職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私校教職員將來退休撫卹制度比照公立學校待遇,私校教職員每月從薪資提存 1400元至3600元不等,退休時就可領4.5-5萬元不等,政府負擔4.7億元。當時立院還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勞委會半年內修法,讓私校教職員公保年資可併入勞保年資。

2009.10.4 公保轉勞保 私校教員被污名化

【記者李育真台北報導】

      立法院在6月12日通過私校退撫條例三讀,並附帶決議讓私立學校教職員公保年資併計勞保,勞委會對此極力反對,認為勞保財務缺口將因此更加嚴重。全國教師會嚴正聲明,基於私部門受雇者養老制度的一致與健全,政府應信守承諾,讓私校教職員回歸勞保,不應該因為院長、部長換人而背信。

      全教會呼籲,勞委會應提出勞保基金長期健全方案,不能轉移焦點,將勞保4兆多潛藏不足故意忽略,然後以錯誤誇大的數據誤導大眾,進而陷同樣是私部門受雇者的私校教職員於污名。全教會指出,私校教職員轉回勞保,是健全私校受雇者養老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銓敘部推翻今年6月1日、6月4日在立院的承諾,操弄的文官應受懲罰。

勞委會:加重勞保負擔

      立法院在上個會期通過《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草案》,根據附帶決議內容,要求行政院、考試院須在該法完成三讀後半年內,提出勞工保險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的修法草案,將私校教職員的公保年資得併計勞保年資,讓私校教職員也能享有退休、離職或死亡時的勞保年金給付福利。

      日前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提案修改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投保公教人員保險的私立學校教職員改採勞工保險。但國民黨立委侯彩鳳認為,若將私校教職員公保併計勞保,恐怕加深勞保的財政負擔,預計增加勞保約1千5百億元的成本,未來勞保費率將大幅調漲,對勞工非常不公平;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反對此案。

全教會:轉回勞保才公平

      全教會退撫基金、公保基金監理代表吳忠泰表示,對於為了追求財務平衡,全教會一向主張對社會保險退休財務的改革必須「提昇基金運用績效」及「提高費率」並重,並對於公校退撫、公保與勞保都抱持同樣的立場。對於此時有人炒作反對勞保調漲,利用私校教職員當替罪羔羊,全教會對此感到心寒。

      根據統計,私校教職員6.3萬人,約佔目前公保人數的1/10,公保準備金共有1千4百億,屬於私校教職員部分約有140億,如果再加上依公保法第5條規定民國88年前潛藏不足由國庫撥補約160億,總計至少可帶3百億回到勞保。全教會說,這對對勞保基金的財務不無小補。

      對於勞委會指出私校教職員公保轉回勞保會增加1,504億負債,全教會抨擊勞委會誇大數據,他們說根據銓敘部精算,只有不足260億,和勞保目前4兆多潛藏負債相比,比例很小。另外,私校教職員並未高薪低報,也不會在退休前拉高保額,過去費率相對較為合宜。目前勞保860萬人、準備金為2千6百億,相較於勞保,私校教職員更有條件領取年金。

      為了實施勞保年金化,立法院在去年7月三讀修正的勞工保險條例第5條中,制訂逐年提高費率的進度,以充實勞保基金,今年是投保金額的7.5%,明年是投保金額的8%,最後要調整到13%。全教會抨擊,部分人士為了藉口反對勞保費率依法按年調整,在新年度到來前3個月藉題發揮,不僅欺騙勞工,也欺負私校教職員。

      吳忠泰呼籲,唯有讓私校由公保轉回勞保,才能導正歷史的錯誤。民國69年私校教職員參加勞保,79年被要求成立私校教職員及眷屬保險,到了88年因健保已實施,前述保險規模太小被歸併到公保。他指出,每次政府的改制都宣稱會更好並把錢倒來倒去,結果是繳更高的費率、領更少的基數、負擔更高的繳費比率,現在私校職業退休金幾乎等同勞退新制,卻不許私校教職員回到勞保,簡直是半吊子改革。

      全教會指出,私校教職的公保年資併計勞保是兼顧「公私分離、工教一致」的公道作法。私校教職員幾十年來一樣化育英才,卻在保險與退休定位上不明、給付上偏低,因此該法的通過可說是遲來的正義。立法院應該依照上會期決議與總統多次宣示的內容,如期完成私校教職員公保轉回勞保的修法工作,讓私校退撫早日上路。

2009.6.12 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教育部擬具之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經本(98)年6月12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條例教育部經過長期與相關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私校團體、教師團體、專家學者多次研商及宣導說明,對立法委員、各界代表、學者專家及私校團體的幫助,使本條例順利完成,教育部表達一併致謝。

      私校退撫新制,將類似勞工退休金新制,採確定提撥制,由教職員、學校及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按月提撥儲金至教職員個人帳戶,俟其符合現行退休、撫卹、資遣條件或中途離職時,領取其個人帳戶內儲金之本金及孳息總額,可阻斷潛藏負債,不會債留子孫,債務世代移轉問題。另外教職員退休所得亦將大幅提高,十足提振私立學校教職員士氣;另因建立完善之私校退撫制度,對於穩定私校教學、研究環?,吸引及留任優良教師,強化人才培育環境,提升教學及研究品質等方面,都有積極正面助益,此舉無疑對於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邁進一大步。

      私校退撫新制預定於99年1月1日實施,相關後續工作除辦理相關子法訂定,教育部亦需會同相關機關組成儲金監理會,負責儲金監督及考核事宜,並配合修正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另為利本制度之推展,教育部將籌組工作推動小組,並邀集私校團體及教師代表共同參與規劃,期使未來新制之實施週延。

2009.3.13 政院通過私校退撫儲金制 提高教職員退休金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私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草案,確立私校退撫儲金新制,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私校教職員退休所得將大幅提高,最高薪級私立大學教師,一次退休金可望提高255萬元。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恤離職資遣條例」草案,行政院長劉兆玄認為,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實施後,將可建立較為完善的私立學校退休撫恤制度,有助於吸引或留任優良教師。

      經統計,目前全國有357所私立學校,私校教職員約6萬3000人。

      教育部長鄭瑞城說,這項條例的研議工作已進行12年,經與私校團體、教師團體與專家學者多次研商,終於獲得改採「私校退撫儲金制」的共識,將提撥的金額交由健全的基金管理機構負責,使基金投資收益更具績效。

      他表示,現行的私校退撫基金存有新台幣102億元結餘,但基金潛藏負債達416億元;改採私校退撫儲金制後,可阻斷潛藏負債,不會債留子孫。

      鄭瑞城指出,退撫儲金制採取與勞退新制相同的「提撥制」設計,由每名教職員本薪兩倍的10%,每月提撥到個人帳戶,如以最高薪級770元的私立大學教師為例,月支數額為新台幣5萬1480元,每月提撥金額是1萬296元,其中教職員自提35%、負擔3604元,政府提撥19.5%、負擔約2008元,學校提撥45.5%、負擔4684元。

      他說,「私校退撫儲金制」實施後,經由長期管理運用的複利效果,私校教師1次退休所得將可與公立學校教師趨於衡平,平均來說,一次退休金可較現制提高7成以上。

      鄭瑞城指出,如以新進教師、年資30年為例,假設年收益率為4%,60歲退休,薪級為770元的私立大學教師,1次退休金將由現行的 319萬元提高到574萬元,增加了255萬元;薪級625元的私立中小學教師,1次退休金將從284萬元提高到494萬元,增加了210萬元。

      他指出,新的退撫儲金制並不會增加學校負擔,也不會因此轉嫁,增加學生負擔。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年增加的支出金額約9.7億,其中除北市、高市、北縣境內私立學校較多外,其餘12縣市負擔都很輕微,另有10縣市無需負擔,且每年負擔經費有近9成在教育部。

      鄭瑞城說,儲金制的退休金以「一次給付」為原則,另外提供商業年金保險,讓私校退休教職員選擇採定期給付方式領取。不過,軍公教人員現行已有月退休金制度,勞保年金化後,勞工也可按月領取勞保年金,無職業國民已納入國民年金,只有私校教職員完全沒有年金保障,對此,教育部已建議主管機關及早規劃公保年金,健全年金化保障。

(March 29, 2011)